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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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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1-06-28  浏览:

各部门、单位: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的要求,学校将开展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为了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努力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贯彻 “以人为本”办学理念,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教职工的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的正常发放,确保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学校新校区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要以各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发展目标的要求为依据,对每一收支项目进行科学合理测算,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综合预算原则

实行综合财政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结合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部门各项资金,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三)保证重点原则

围绕落实学校各项战略部署,集中财力解决急需开展的重点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勤俭节约原则

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大力开展节约活动,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用车支出,降低行政管理费用。

(五)完整性原则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各部门依法取得的预算内外各项财政性资金和其他收入进行统一管理,做到不重不漏,预算之外不得保留其他收支项目。

(六)强化绩效原则

对预算执行过程和完成结果实行全面追踪问效,特别是要强化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预算编制的内容及要求

各部门应根据不同的要求,编报本部门的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

(一)收入预算

1.学费、住宿费收入,由财务处根据全日制学生人数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测算收入,填报预算收入表(附表二)。

2.成人教育学费收入,由继续教育中心根据成教学生人数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测算收入,填报预算收入表(附表二)。

3.系部创收收入,由各系部根据办班等情况测算创收收入,填报预算收入表(附表二)。

有其他收入的部门也须编制收入预算,纳入学校统一核算。

此外,人事处、教务处、继续教育中心须填报基本数字表(附表一),校办须填写机动车情况录入表(附表七)。

(二)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包括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岗位津贴、课酬、福利费、绩效奖、临工工资、加班费等。由人事处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的工资、津贴补贴政策编制,填报基本支出预算表(附表三)。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包括离退休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费等。其中离退休费预算由人事处编制并填报基本支出预算表(附表三),助学金预算由学工处编制并填报基本支出预算表(附表三),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费预算由财务处编制并填报基本支出预算表(附表三)。

3.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包括行政经费、教学业务费、教辅经费、学生经费、科研经费、后勤经费、保卫经费、工会经费等,校内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基本职责及业务需要,填报基本支出预算表(附表三)。考虑到新校区建设和银行贷款的利息支付情况,2012年的商品服务支出总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011年。各项经费的具体编制部门是:

(1)行政经费预算,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招待费、交通费、宣传经费、行政设备维修费、升本经费等。办公费、差旅费预算由财务处编制,招待费、邮电费、交通费、升本经费预算由校办负责编制;教职工培训费由人事处负责编制,干部培训费、党建经费由组织部负责编制,宣传经费由宣传部负责编制,行政设备维修费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编制;

(2)教学业务费预算,包括专业建设费、教学设备维修费、教学实验费、教学资料费等。按学生类型不同,分为专科生业务费、成教生业务费,各系分别将以上教学业务费预算分别报送教务处、继续教育中心等部门归口,由归口管理部门调整汇总后统一编制教学业务费预算;

(3)教辅经费预算,包括图书业务费、网络维护费等,分别由图书馆、网络中心负责编制;

(4)学生经费预算,包括学生活动费、就业经费、团建经费、招生费等,分别由学工处、团委、招生办负责编制;

(5)科研经费预算,包括自筹科研经费、科研业务费等,根据科研项目的分类,分别由科研处、教务处负责编制;

(6)后勤经费预算,包括水电费、零星维修费、绿化保洁费、宿舍管理费等,由后勤集团负责编制;

(7)保卫经费预算,包括消防经费、保安费、军训费等,由保卫处负责编制;

(8)工会经费预算,包括离退休活动经费、计生经费等,由工会和离退办负责编制;

(9)人才引进经费预算,由人事处负责编制;

(10)其他各部门分别编制本部门业务支出预算。

以上各预算须附详细的测算标准,部分支出测算可参照限额标准表(附表八)。

(三)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是学校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以外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建设、大型基建维修、大型设备购置、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学科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大型活动、出国活动等支出。

1、基本建设和基建维修支出预算

基本建设和基建维修支出项目预算,须详细列明项目名称、总预算金额及按工程进度预计付款时间及金额。

2、办公设备和教辅设备、学生用家具购置支出预算(含图书购置预算)

(1)办公设备(含办公家具)预算按学校《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及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校办字〔2010〕9号)有关精神和标准,结合部门工作需要进行申报。

(2)教辅设备由职能部门根据教学辅助工作需要及学校有关年度发展计划提出采购预算。单台(套)设备(含软件)采购项目超过10万元的应填写大型仪器设备采购论证报告进行审批。

(3)学生用家具含教室课桌椅、学生公寓家具等由职能管理部门根据学校年度教室和学生公寓建设计划及合理测算和安排旧家具更新计划分别申报预算。

各部门在编制上述有关采购预算时,应按上述三种类型项目分类申报。

3、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支出预算

按照够用和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为前提的建设原则,优先建设实验实训教学急需的实验实训室(基地),重点建设利用率高,以提高学生职业岗位基本技能为主要目的的实验实训室(基地),杜绝奢侈浪费。实验室的建设以扩建为主,新建为辅,通过增加实验室仪器、设备台套数,满足学生的实验需求,提高实验教学效益。

4、出国经费支出预算

有出国业务的部门必须填报出国经费专项预算,自治区财政厅和教育厅最近已经明文规定,凡是没有预算的,一律不批准出国。

5、其他项目支出预算

其他项目支出按规定填报。

以上所有项目支出需填制项目支出预算表(附表四)、项目申报书(附表五),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六)。各部门填报时注意细化支出,项目预算过于笼统的,学校不予安排预算。基本建设支出和基建维修支出预算报基建处(jjc@glcat.edu.cn),办公设备和教辅设备购置、学生用家具购置支出预算(含图书购置预算)报国资处(gzc@glcat.edu.cn),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支出预算报教务处(jiangliyuan@glcat.edu.cn),出国经费支出预算报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以上项目支出预算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再报财务处(cwc@glcat.edu.cn)。其余项目支出预算直接报财务处。

学校将对各部门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的审核,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结合当年学校财力状况,优先安排急需、可行的项目。

编制部门预算政策性强,要求严格,且时间紧、任务重。预算一经上级批复将不能调整,也不能随意增加预算支出,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所有项目支出预算须报政府采购预算,只有列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活动,财政部门才下达经费指标给学校进行实施操作。学校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有预算才有支出的” 政府采购规定,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本部门扎扎实实做好2012年预算编制工作,并按时上报。

四、部门预算的上报时间、程序

本次预算编制采用Excel电子表格形式,请各部门到财务处网页“文表下载”栏下载填报。各部门预算须在7月4日下午下班前将各项预算的纸质材料和电子邮件报送到到各归口管理部门。所有纸质材料预算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才能报送。逾期不报的部门,视同无预算收支安排,2012年不予安排支出。各部门在上报材料中须填写填表人联系方式,便于沟通联络预算编制事宜,在预算编制中如有不明之处,请与财务处联系。

财务处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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