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工程学院新

通知公告

部门首页 > 正文

关于给予陈传曾违纪处理的决定

发布者:  时间:2024-01-10  浏览:

陈传曾,男,安徽淮北人,2002年8月出生,学号:2021*****0104,2021级汽车服务工程1班学生。

该生于2024年1月5日在《汽车理论》期末考试中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违反考试纪律。

根据《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认定与处理办法》(桂航学〔2020〕17号)第八条之规定,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陈传曾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自2024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0日。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汽车工程学院  

2024年1月10日

联系我们: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 

学院地址:桂林市金鸡路2号北校区6#办公楼

联系电话:0773-679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