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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评定标准

发布者:  时间:2017-08-31  浏览: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评定标准
加分类别 名称 等级 学分 考核方式及说明
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证书 汽车维修工 中级/高级 2分/3分 查阅证书原件,并提交证书复印件。
汽车维修电工 中级/高级 2分/3分
二手车鉴定评估师 中级/高级 2分/3分
机动车驾驶证 C1以上 1分
英语等级证书 CET-4/CET-6 2分/3分
CAD/UG/PRO/E制图员 / 1分
其它职业资格证书 / 0.3分
学科竞赛获奖 国家级 特等奖 7分 查阅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并提交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复印件
一等奖 6分
二等奖 5分
三等奖 4分
参与奖(优胜奖或鼓励奖) 3分
省部级 特等奖 5分
一等奖 4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2分
参与奖(优胜奖或鼓励奖) 1分
市厅级 特等奖 3分
一等奖 2分
二等奖 1.5分
三等奖 1分
校级学科竞赛及汽车文化节 特等奖 1.5分
一等奖 1分
二等奖 0.5分
三等奖 0.3分
优秀奖 0.2分
参加创新创业实践团队 参加航V车队等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团队 连续为车队服务2届以上,并做出卓越贡献的核心队员 4分 在每年3月由学院和车队联合考核,认定学分。中途退出车队的队员不记分
车队核心队员(以每年全国大学生方程式大赛注册为准) 2分/届
车队队员 1分/届
参加学院汽车维修兴趣小组 小组成员 参加维修项目30学时/1学分 由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考勤、考核。此项目每人最多计2学分
参加学院创业小组(必净必美汽车服务公司) 小组成员 按承担汽车服务30台/学分累计,累计学分由小组成员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由学院根据公司台账进行统计考核,此项目每人最多计2学分
承担创新创业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含互联网+项目) 国家级 4分 查阅项目申报书和结题文件,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和结题文件复印件。申报并结题的计满分,只申报未结题的只计一半分。
省部级 2分
校级 1分
注:1、学生发表论文或文章、参与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参加科研项目的创新学分参照学校文件桂航教[2012]3号进行考核认定。 2、该评定标准从2017年9月开始实施,适用于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所有本科学生。

联系我们: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 

学院地址:桂林市金鸡路2号北校区6#办公楼

联系电话:0773-679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