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上半年办公设备和教辅设备采购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1-04-14 浏览:
各部门、单位:
根据批准的学校2011年办公和教辅设备预算,经请示校领导,我处拟于近期组织进行上半年办公设备和教辅设备采购工作,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申报以处(系)级部门为单位进行。
2、经与财务处协商,结合学校上半年财务情况,本次办公设备和教辅设备安排金额总金额控制在50万元内。
3、本次申报项目应为工作急需和升本工作需要,厉行节约,能共用的设备尽量共用,避免过分追求高配置和高标准。
4、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主要依据为“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及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校办字〔2010〕9号〕(以下简称配置标准)
5、教学辅助设备的采购项目原则上按经批准的原申报计划项目进行审批,新增项目应进行论证。
6、办公设备属于“配置标准”使用到期年限需要更新,应将有关拟报废设备同时填写资产处置审批表报批。
(二)申报办法
1、按项目性质和用途分为办公设备采购计划、教辅设备采购计划分别申报。
2、分类填写年度办公(教辅)设备采购计划表(见国资处网页“文表下载”)。单件5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项目,应附论证报告。“配置标准”包含的设备由我处统一定型采购,未列明的设备需附参考品牌、规格型号等参数。
3、各部门的申报计划由我处汇总后根据申报原则、资金额度、项目内容等组织审查,按有关程序报学校批准后实施采购;
4、申报采用电子文档方式进行,设备采购计划表见国资处网页“文表下载”。国资处邮箱:gzc@glcat.edu.cn,联系人:廖桂湘。
5、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4月22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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